贷款
2020-06-22 点击:720
1、城镇低保户或农村低保户家庭
享有城区或乡村最少生活保障现行政策的家庭,学员在申请贷款时,须出示由区县民政部门授予并经当初验审过的资格证书和大城市、农村百姓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费领到银行存折的正本与影印件,正本审批后退还申请者,影印件做为贷款档案文件存留。
2、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
学员在申请贷款时,须出示弃儿、英烈家庭、优抚家庭等有关证实的正本与影印件,正本经审批倒退还申请者,影印件做为贷款档案文件存留。
3、部分残疾人家庭子女
即爸爸妈妈彼此或一方属三级之上残废级別,享有家庭经济发展艰难日常生活补助的家庭。学员在申请贷款时,须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家庭经济发展艰难日常生活补助证实正本与影印件,正本经审批倒退还申请者,影印件做为贷款档案文件存留。
4、家庭成员因患重大疾病支付了大额医疗费用,造成经济困难的家庭
该类学员申请贷款时,须出示由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核查证实的家庭经济发展艰难的详细信息、县市级(含县市级)之上医院门诊病例证明和清算票据的正本,即可申请贷款。
5、因突发性变故造成人身及财产重大损失,导致经济困难的家庭
学员在申请贷款时,须出示由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核查证实的家庭经济发展艰难的详细信息,即可申请贷款。
6、遭遇不可抗力或自然灾害造成经济困难的家庭
学员家庭所属地域产生不能抵触的突发灾难或重特大洪涝灾害,导致家庭经济发展艰难,学员在申请贷款时,须出示由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核查证实的家庭经济发展艰难的详细信息,即可申请贷款。
7、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父母离异或一方过世,又无平稳经济发展收益,导致家庭经济发展艰难,学员在申请贷款时,须出示由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核查证实的家庭经济发展艰难的详细信息,即可申请贷款。
8、其他经济困难的家庭
别的缘故造成 家庭经济发展艰难的,学员在申请贷款时,须出示由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审批并经县(区)民政部门评定的家庭经济发展困难证明,即可申请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