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
2020-07-31 点击:969
平安银行有关零售存量浮动利率贷款顾客定价基准转换的公示

尊敬的客户:
依据中国中国人民银行公示〔2019〕第30号规定,自2020年8月1日起,金融企业应与存量浮动利率贷款顾客就定价基准转换条文开展商议,将原合同书承诺的年利率定价方法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天赋加点产生(天赋加点能为负数),天赋加点标值在合同书剩下期内固定不动不会改变;也可转换为固定利率。
定价基准只有转换一次,转换以后不可以再度转换。已处在最后一个重定价周期时间的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并不转换。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正常情况下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进行。
本行定于2020年三月起逐渐对外开放定价基准转换安全通道,如您户下有在2020年一月一日前已派发或已签合同但未派发的参照贷款基准年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不包括公积金本人住房贷款),而且合同到期号在2020年8月31日及以后,到时候请关心平安银行本人贷款微信公众平台和平安口袋金融机构APP贷款频道栏目有关公示。
祝您平安身心健康!平安银行将尽心尽意为您出示贴心服务!
平安银行股权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2月29日
信息内容来源于:平安银行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