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
1、基本条件
个体户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取得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经营者年龄在 18 周岁(含)至 65 周岁(含)之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能正常经营。
在建设银行开立结算账户,用于贷款发放和还款,且与建行有一定的业务往来,如日常经营流水通过建行账户结算等。
2、经营状况要求
经营时间一般满 1 年(部分地区或产品要求满 6 个月),经营状况良好,有稳定的收入来源,能证明具备偿还贷款的能力,如提供近 6 个月的银行流水、销售单据等。
无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店铺所在行业不属于国家限制或禁止的行业。
3、信用要求
个体户经营者及企业(如有)信用状况良好,个人征信报告中无严重逾期记录,近 2 年内无连续 3 次或累计 6 次以上的逾期还款记录。
无未结清的不良贷款、担保逾期等信用污点,征信查询次数合理,不存在频繁申请贷款或信用卡导致的 “征信花” 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