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
2023年9月25日,我行已按照前期公告的规则对符合调整条件的存量住房贷款进行统一批量调整,调整后利率当日立即生效,我行也通过短信告知客户。同时,客户还可通过手机银行APP、“建行智慧个贷”小程序等,在“存量房贷利率调整”栏目,查询利率调整结果。
2023年9月25日至10月25日期间,我行还接受以下两种情形复核申请:
一是“二套转首套”的申请,如贷款发放或签订合同时不符合首套住房标准,但当前实际住房情况已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标准的,借款人可提出申请,申请时提供首套住房有关证明材料。
二是固定利率/基准利率转为浮动利率的申请。如原签订固定利率或采用基准利率定价的贷款,借款人可申请转为采用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
上述两种情形申请提交后,经我行确认符合条件,将于2023年10月25日采取变更合同利率的方式进行统一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