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
根据《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个人征信异议处理业务规程》(银征信中心〔2013〕97号文)规定:个人认为信用报告中的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向征信中心、征信分中心提出异议申请。
征信中心受理异议申请后,将联系提供此异议信息的商业银行进行核查,并于受理异议申请后的20日内回复异议申请人。
到规定的20日后,异议申请人可到征信分中心领取回复函。
提出异议申请后,放贷机构将按照人行要求对异议信息进行核实,核实的依据主要是贷款合同、还款记录等,若异议事项属实,修改征信信息。若不属实,则不修改征信信息。